
11月9日早上8时许,祁阳交警在祁阳陶铸路执勤时,发现一辆摩托车看见交警查车想掉头,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,刚一靠近就闻到了驾驶人身上有酒味,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结果显示为43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据文某交代,他因为工作特殊,基本是半夜出去工作到清早结束,每天早上结束工作吃早餐时,习惯搭配米粉喝几杯米酒,平时吃了早餐都在家睡觉,今天看天气不好,想去街上买双鞋,想着下大雨应该没有交警查车,便大胆骑车上路了,没想到被交警现场查获。面对民警批评教育,驾驶员文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后悔不已,连连说不应该,表示今后一定做到开车不饮酒、饮酒不开车。
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文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。
责编:周红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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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祁阳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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